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1、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 2、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利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3、而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
在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应当中断的情形包括: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从头开始计算。如果刑事犯罪是属于连续的犯罪或者是持续的犯罪,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的。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主要如下: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区别有: 1、发生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 2、根据不同的原因。时效中止规定了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时效中断规定了当事人的行为; 3、效果不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