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
退伙后需要承担合伙时所欠的债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三条第一
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 (2)不能完全支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追偿方式: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
普通合伙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1、普通合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应当认定为普通合伙; 3、普通合伙指的其他内容。
普通合伙人,一般有五种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区别有: 1、权利不同,执行合伙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没有对外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2、权限来源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法律的规定。
个人合伙对合伙债务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
1、该合伙人应法定退伙或者合伙人继承人继承合伙人的资格接收债务。合伙人强制退伙后取消合伙人的法定资格,合伙人死亡的这种情况就属于法定退伙。然而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或者继承,选择后就没有相应的义务为合伙人还清债务。但如果是有限合伙人,就应该用个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包括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以及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