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继承人有以下情形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继父与继子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去世了继子有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 继子对继父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没有继承权。
如果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权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一经继承人确认接受继承,继承便永久有效。
以下是失去继承权的条件: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此种情况下,该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
如果继父与继子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去世了继子有继承权,如果继子未与继父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就没有继承权。
继父不一定有继承权,具体是否享有继承权,要看继父与死者是否存在扶养关系。 若是存在,那么继父就享有继承权。且继父如果想要继承死者的遗产,需要拿出证明扶养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若是不存在,继父不享有继承权。
儿子去世,父母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儿子先于其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孙子一般有代位继承权的。因为《民法典》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依法取得相应遗嘱继承权。
父母去世,子女的配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将遗产分配给子女配偶的,则配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