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方可适用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 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员工自己提出辞职,
因个人原因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公司过错,如公司未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原因辞职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动离职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解除劳动
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形,则员工自动离职后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的;其他。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有: 1、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时主动提出辞职的,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