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当事人决定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问题: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请求,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以及对下落不明
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有下列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起诉离婚到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一般的离婚案件,原告要到被告的地方所在地法院去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
起诉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前往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当事人想和配偶离婚的,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