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所有的公司解散都需要清算。公司因为股东会决议解散、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解散是公司作出决议解散,之后应当进行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后,进行清算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解散清算的程序是: 1、公司在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 3、办理债权申报和登记;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办理注销登记。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可以在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上提议解散,决议解散需要经过特别表决。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如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公司解散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解散,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偿还其他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章盖的不清,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能否与原章进行比对和鉴定。如果能进行比对鉴定的,那么是有效的,不能进行比对鉴定的,那么就是无效的。如果在合同上盖的公章不清楚的,可以在旁边再盖一个清晰的章,这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的,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在我国公司法人清算程序公告期限为四十五日。清算组在报纸上公告后,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由清算组进行登记。
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了解下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