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一、提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书》 (2)两位事故现场目击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两位事故现场目击证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4)事故当天考勤表复印件 (5)外派工作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外派受伤需要) (6)门诊病历复印件
申报工伤的方法如下: 1、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30日内没有申报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局进行申报; 2、工伤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
工伤一般是由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工伤申报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持鉴定结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
职工申报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本人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报工伤的程序: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我国劳动者申报工伤的程序: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