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原则上应当认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配偶。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等。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确定为其父母。但若父母死亡或已经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应由其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员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弟姐妹; 4、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如果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则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监护,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由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然后是其他人和组织。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老年痴呆指定监护人一般由其配偶、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指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1、主体要求做出意定监护的主体必须是成年人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无、限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接适用法定监护而不适用意定监护。 2、意定监护人的范围 (1)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
更改法定监护人的途径主要有: 1、对于监护人的确定有意见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对此指定不服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对于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当事人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