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确定了监护人的,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没有确定监护人的,一般是配偶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老年人在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是有监护人的。且其监护人可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予以确定。
有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老人的监护人按以下几个顺序进行认定: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经监护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该个人或组织同意担任监护人。有需要进行认定老人监护人的人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下列顺序确定: (一)父母;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兄、姐;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