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期限:一般是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期限,一般是五日内。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则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是当事人到场的,应当在公告后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则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期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假期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以邮寄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一般情况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受理后期限是60日,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的期限规定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期限: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的决定期限为六
行政复议处理期限为六十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不予受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