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商标法侵权案发生的诉讼费计入打官司儿产生的诉讼费,而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也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商标侵权专用赔偿数额。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一般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确定的。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侵权追诉期也就是诉讼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一直往后计算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如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暂停计算。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其中商标权的案件受理费是每件缴纳500至1000元;申请费按照执行金额计算,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50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