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只发生于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第二顺序继承人不适用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是平均分割的,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按照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进行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一般由三方均等继承。其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
第一继承人没有顺序,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如果丈夫只有这10万的遗产,分配方案如下。 1、他的第一顺序继承有:妻子、子女、父母。 2、分配的遗产:10万。 3、分配份额: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分配方案。协商不好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其中失去劳动能力的子女应当多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