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后债务的处理办法:由该公司的股东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为公司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拖欠债务的情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对于拖欠债务的情形,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3、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或未完全清偿债务,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认定为无清偿债务的行为。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破产企业,公司资产以及债务均由清算组管理。并且不得进行债务个别清偿,执行财产方案时才能进行清偿。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税款。
股东的破产债权,可以通过债权申报,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破产债务需要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在企业破产后,应当清算企业财产。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公司申请破产后,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其破产债务需要根据顺序进行依法清偿,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然后在清偿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及抚恤费用;其次应当偿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欠税费;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对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是需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破产逃债行为的表现形式有,破产的债务人放弃其债权和债权担保;无偿转让其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等。处理方式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上述逃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