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按照合同上标明的计算方式算。在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后,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接着就是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最后清偿的是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员工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要求破产人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
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或者倒闭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 (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
企业申请破产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罚款是属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要清偿。依次序清偿根据破产清偿顺序和财产情况来确定,处罚决定已出是要交的,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去交。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企业员工保险的内容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
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破产企业的员工一般没有赔偿,但是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要按员工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企业要向员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可以补交。医保补缴方式: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