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离婚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如果发现小三获得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要求其返还财产。 但是如果只是起诉离婚和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那被告就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另一方。 因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不是小三。
关于婚外情有下列有关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在离婚诉讼中,一般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但是在离婚中可能会出现两种特殊情况:1、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的离婚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所处的事实状态相同,则仍然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2、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的离婚案件,则由原
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通常是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那么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二、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军婚是可以离的,只是有一些限制性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
离婚赔偿条件的法律规定: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离婚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依法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的,应当依法制作调解书,但和好的,可以不出具调解书,若调解失败的,应当终止调解,依法进行审理。
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像那些一夜情、通奸、嫖娼等偶尔的出轨行为,并不能申请离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