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我国法律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如果没有讨论赔偿问题,请不要轻易签字。否则只有在签订协议后,如果赔偿不合适,就很难维权;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法定资格,即了解与谁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单位是否有权与签订协议,是否有能力履行协
主要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2、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 3、搬迁期限、搬迁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 4、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
拆迁补偿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 1、空白协议不能签 被拆迁人要注意以下条款: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
宅基地拆迁补偿协议,首先是在正文的正中间明确题目的标题;然后是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详细信息,一般是身份信息、住址以及联系人;再然后是明确拆迁的详细情况;最后双方进行签字即可。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未采用法定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