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刑事拘留不得超过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是剥夺当事人一段时间内的人身自由权的一种强制方法,一般拘留有三种类型: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 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2、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通知家属; 4、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关于刑事拘留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拘留条件如下: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5条对于公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条件为: 1、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2、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3、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4、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 1.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等。
刑法未规定起诉期,但规定了追诉期,如果犯罪分子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追诉期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则是二十年。
刑法未规定起诉期,但规定了追诉期,如果犯罪分子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追诉期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则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