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犯不可以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缓刑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新罪的,不能以累犯论处。
累犯不适用缓刑,法律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一般是指受到过一定的刑罚和处罚的人员,刑罚执行完后或者是赦免以后,在法定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对于所有累犯,都应该从重进行处罚,不太适用缓刑,也不可以假释。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决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缓刑犯一般不可以构成累犯。累犯一般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但判处缓刑时,原判决的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
缓刑犯是不可以构成累犯的。累犯的认定条件有: (一)一般累犯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二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累犯不能判缓刑。
累犯判拘役不能缓刑。因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同样不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