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当事人可以另外订立新的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只要新的遗嘱有效,则以新的遗嘱为准;立遗嘱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撤回遗嘱,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常见的如:将遗嘱中的财产转让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变更。当事人都具有变更权。但行使变更权要与对方协商,并且变更的内容要明确,否则不视为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是只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如果对合同主体进行变更是合同转让,将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合同转让须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
遗赠订立后可以变更和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公证的遗赠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遗赠,不适用前述规定。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区别主要包括: 1、构成要件不同;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受他人欺诈或者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3、遭受他人或者第三人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4、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
可撤销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被撤销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他人欺诈或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 2、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3、因为被他人或第三人胁迫,才签订的合同; 4、合同成立时,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
可撤销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于双方都是有效的。但是一经撤销,合同自始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长期合同,但与固定期限中的长期合同不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基于以下情形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
合同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