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
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 1、阅卷权,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到相关的机关处进行阅卷,了解案情; 2、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诉讼服务; 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可以调查取证。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独立辩护权。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
侦查阶段律师权利有代理权、提出意见权、会见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辩护律师的权益包括: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
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是应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指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的提出意见权的权利有: 1、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侦查阶段律师拥有下列权利: 1、会见通信权 2、调查取证权及申请调查取证权 3、申请解除期限届满的强制措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4、获得通知权 5、提出意见权 6、申诉、控告权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没有行为能力的人;非本国国籍的或者无国籍的人。
案件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