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 2、遗嘱继承直接反映了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
遗嘱人对继承遗产有如下应有权力: 1、接受继承遗产的权利; 2、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 3、请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的权利; 4、遗嘱人对继承遗产的其他应有权力。
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有:遗赠协议优于遗嘱的原则、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合法原则、男女公平原则、平等原则(保留胎儿份额、照顾弱势继承人权益)、自愿原则等。
有遗嘱的情况继承遗产的程序为: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 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
遗产继承中,面对多份遗嘱,效力的认定: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法定遗嘱继承条件是: 1、遗嘱合法有效; 2、遗嘱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也未丧失继承女权; 3、法定遗嘱的其他继承条件; 4、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其他要件。
在继承财产时,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行为人没有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行为人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合法合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遗嘱继承人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等。即遗嘱继承人一般没有特殊限制,可由被继承人自行指定。但立遗嘱时,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如下:继承人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人员认为继承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员对公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遗嘱有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一、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是什么 房屋继承遗嘱的内容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
在遗嘱继承中,分配遗产的原则包括: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如果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份额没有详细说明的,由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