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离婚判决时财产首先是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再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会偏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
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婚后没有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离婚时,除另有约定外,不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其余情况下,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属于个人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法院按照以下标准对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收费: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法院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首先,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其次,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
离婚判决时离婚财产并不是一定会由人民法院分配的。因为如果当事人未对财产提出相应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会处理财产相关问题,只有当事人提出相关主张的,人民法院会按照主张,进行相应的处理。
夫妻双方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后,诉讼费用为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缴纳。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