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监视居住有什么适用条件?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 2、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3、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 4、案件有特殊情况或者出于办理案件的需要,更适宜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者; 5、羁押期限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监视居住:1、身体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子女的妇女;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由于案件特殊
监视居住条件有: 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适用保外就医或者自伤自残的犯罪分子,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 2、罪犯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哺
监视居住的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条件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
监视居住的条件主要包括: 1、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一)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 1、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2、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 1. 符合逮捕条件。对于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逮捕条件。有关部门在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首先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本法规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