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设立人承担。公司依法成立后,设立人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属于工伤,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不是工伤公司不承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
有限责任公司被起诉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股东存在相应的过错。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实缴出资,股东就以自己认缴的股权份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恶意利用有限责任的外衣来规避责任,也可以穿破有限公司的外衣而追及到股东。
所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就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要申请破产,向
母公司其实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只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破产,子公司只以其所有的独立财产为限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母公司不承担额外责任。
1、顾名思义,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独立财产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其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在某些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破产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并由此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破产后,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包括以下三点: 1、设立所需要的手续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设立程序与一般公司没有差异,需要制定章程、预审自己的名称。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仅需要办理简单的注册手续即可领取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