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有; 女儿赡养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
父母离婚孩子要赡养父母,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养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看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养子不支付赡养费可通过有关部
子女赡养父母协议书可按如下内容书写: 1、写明赡养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被赡养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赡养人的身份信息; 3、写明赡养的方式,比如每月给多少赡养费; 4、双方签名进行确认。
不能。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都是法定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与日后子女是否应当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必然联系。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务是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因此不能将享有赡养的权利与履行抚养的义务理解为对价关系。所以,子
父母与子女签订不赡养的协议因违法且违背公序良俗而没有效。不管有没有签订不赡养协议,子女对父母都有法定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
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法律关系如下: (1)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关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养子
赡养老人的法律有《民法典》、《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子女不用赡养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
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有: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且这种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的关系改变而改变,如父母离婚等。这种赡养不仅包括物质,还包括精神上的赡养。如果孩子对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有困难的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
长子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一般不能全部继承遗产。因为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要按照遗赠人、遗嘱人、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办理。即一般的法定继承应当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