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
按份之债的效力:每个债权人仅对自己所享有的债权份额有权请求债务人清偿,而不能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全部清偿;而每个债务人则需要按自己的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则没有清偿的义务。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主要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合同之债因双方的法律行为产生,即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行为产生;侵权之债因违法侵权行为产生,即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责任。 2、构成的
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的条件: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个别免除连带债券有下列条件: 1、免除有趣的表达; 2、免除意向债务人表示; 3、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是不得撤回; 4、债权人必须具备处分能力。 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而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1)连带之债的对外效力:连带之债的对外效力表现为,各连带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请求全部或者部分给付,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全部债务,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也消灭。 同样,各债权人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被请求的债务人不能以债务已超过自己应负担的份额
连带之债的效力: 1、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所有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支付,债务人也有权主动向任何债权人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被债务人全部支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被消灭。 2、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
预计负债与或有负债之间的区别: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是指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可能导致未来所发生的事件而产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