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3
诋毁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家的商业信誉,又扰乱了国家的市场秩序。《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
行为有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
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为人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人如果受经营者的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第二,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商誉,战胜竞争对手,因而是以竞争为目的,其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条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
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是需要根据严重程度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