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由以下人员组成: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其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清算组可以由股东或者是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可以聘任机构或者是人员进行清算,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但不可以是法人,依公司具体形式有不同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一般不要担责任。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公司清算小组的成员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清算组织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公司自行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成员的,还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
清算组织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公司自行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成员的,还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
清算组织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
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成员不可以一个人。在现实中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据此,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 清算组人数无上限限制,实际上法律规定中对于清算组人数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
不可以。在现实中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据此,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