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只要符合相应的适用条件就能采取强制措施。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撤销缓刑,并将新旧罪按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立案追诉过程中符合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
缓刑期间又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后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刑法规定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缓刑中又犯新罪的处罚是: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与从轻处罚;减轻
缓刑犯重新犯罪的处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应当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执行刑罚。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本罪的主
缓刑考验期犯罪的处理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期间又犯盗窃罪应作以下处罚: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盗窃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对盗窃罪作出判决,并将新旧两罪依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 2、犯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这样处理: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其次,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并未规定所犯新罪必须在追诉时效之内才能撤销缓刑,因此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但是该新罪系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被发现,即使发现时该新罪已经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对前罪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