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债务人死亡,则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担保人应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担责。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方式: 1、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如果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债务人无遗产的,债权消灭。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1、若依法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若依法认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债务人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债务人继承人追偿,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保证人偿还债务人欠款后,有权向借款人继承人追偿,但应在债务人遗产范围内追偿。也可以向联合担保人追偿。在联合担保中,其中一个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
担保人要还钱。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但是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或由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 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先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 第一种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