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1)环境犯罪的主体。环境犯罪的主体是指从事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生理和心理条件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2)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在破坏环境的犯罪中,多为故意犯罪。 (3)环境犯罪的客体。环境犯罪客体是为环境刑法所保护并
《刑法》第338条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 3、行为的危害
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环境污染侵权人有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的责任。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 1、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6、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主要包括下面14种罪名: 第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第二,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具体包括: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是因为公民个人或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