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问题如下: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有错误,估计客户还款能力有错误; 2、履行合同行动中的法律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忽视管理,长期无专人负责,催收不力,使债务人感受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为:债权人举证证明本人确实享有债权;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则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会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的救济方式有: 1、协商解决; 2、向法院起诉,收集证据、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持有效贷款凭证等,并向欠款人或借款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件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债务人的权利都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须有确切证据,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包括: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的抗辩权;互负债务时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等。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而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是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
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一般是指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例如,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单位及企业债券持有者。但股权资金的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除外。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住址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债权人会议召开条件有:债权在破产案件被受理之前就已经存在,债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申报和登记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