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两种解决方法。分别是:1、涉事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出现的问题,通过协商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交警队会依据事实,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赔偿为非机动车、行人有责,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却没有具体明确比例,这就给了法官一个自由裁量的权利。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这么写: 1、写清楚双方的信息,肇事方、受害方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2、交通事故基本情况,于何日何时发生事故,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情况; 3、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经过调解达成交通事故协议,然后分项
交通事故双方赔偿协议书内容主要有: 1、写清楚双方的信息,肇事方、受害方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等; 2、交通事故基本情况,于何日何时发生事故,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情况; 3、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经过调解达成交通事故协议
双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根据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等规定赔偿。
误工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交通事故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如果还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愿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一般的赔偿是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双方余下不足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的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