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八种,具体情形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在
拆迁前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拆迁前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转移补偿方式的,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补
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方式如下: 1、产权置换(直接补给同等价值的房产)。产权置换有两种方式: (1)回迁安置,指开发商拆房重建然后让拆迁户回迁进行安置,通过置换产权比例进行拆迁补偿; (2)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
合同保全的方法有以下两种,分别是: 1、行使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
签订买拆迁安置房合同要求注意:首先确认该拆迁安置房是否持有房产证,其次拆迁安置房其实质也是一种商品房,可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交易时间受限来说,过长的交易周期比一般的房屋交易风险更大,对于税费也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
拆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不是合法行政主体,不具备合法的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双方订立的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受多种因素影响,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精神抚慰金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
企业在拆迁中,因为对补偿金额存在异议,或者在拆迁中存在其他违法的情况,这时被拆迁方会选择进行诉讼,我们一般叫行政诉讼。在以下情况下,被拆迁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拆迁方的前置程序存在违法; 2、拆迁的程序存在违法; 3、在拆迁时相应的政府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工程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的不同之处: 1、在概念上,我国《民法典》并没有对订金做出明确的界定,一般作为预付款处理,而定金则作为合同订立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而存在; 2、订金在订立合同后仍可以退回,而定金则不能随意退回,否则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关于合同的法律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若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可以同时请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以保障自己的损失得到最大程度的赔偿;但是解除合同与继续履行,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