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商标专用权人有下列权利: 1、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取得受法律保护的使用权,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许可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注
商标专用权包括以下权利: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和处分权。处分权包括:转让权,投资权,质押权,抛弃商标权。专有使用权是指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
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应该以下列方式保护专用权:与侵权人协商赔偿损失解决。通过行政途径寻求保护,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解决纠纷。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向当地开始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核实相关的情况后对准备质押的商标进行评估,然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商标权的质权登记,贷款人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发放贷款。
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客体是:许可使用权、禁止使用权、转让权等。且前述的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等一般属于实体权利,而禁止使用权等属于附属权利,实体权利可以单独质押,而附属权利不得单独质押。
许可使用权、禁止使用权、转让权等是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客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区别为,商标权是一个集合概念,它的权利内容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和商标诉讼权等多项权利。而商标专用权只是商标权的一部分。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式:由商标所有权人依法办理注册手续,由相关法律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进行保护。且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专用权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保护: 一、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保护商标专用权。如果遭遇商标侵权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