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高空坠落物致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找到直接责任人的,则由责任人承担责任,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划分: 1、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建筑物的使用者、所有者、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 3、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高空抛物的责任应该由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责任承担的方式,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补偿,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补偿的责任范围应当依照每一个人的经济状况适当确定。能够证
高空坠物伤人的,能够确定具体行为人,让具体行为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的,由除一楼之外的其他楼层业主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害行为的除外。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责任承担如下: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由实施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找不到具体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责。即使没有抛物行为,除非能自证清白,否则业主将共同承担责任。
当事人被高空坠物砸伤的,可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每一层楼的住户都需要赔偿。
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只能由直接的侵权人来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够用连坐法实行。
搭建高空坠物责任由具体行为人承担,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的,由除一楼之外的其他楼层业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