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某些犯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如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主观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犯罪,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犯罪,而是一种类型的罪,其中就包括放火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放火、决水、爆炸、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毒害以外的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的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明显不同。危害公共安
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罪名,并不全是行为犯,还包含有危险犯、实害犯、结果犯等。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就是实害犯,也是危险犯。 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