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招投标活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招投标事业的壮大,各种问题也开始显露,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国家制定了招投标法,并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来保护招投标活动中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依法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公共资金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标的性能质量,统一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如果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投标人未中标后,保证金会在5日内退还给保证人。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投标过程一般包括下面四个阶段:资格预审阶段、询标阶段、竞标阶段、合同谈判阶段。 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验证投标方的基本实力,保障进入后续阶段的投标方是符合基本要求的; 2、询标阶段:询标阶段的
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
投标没去保证金能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
可以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颁布12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五天后。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