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见证人,遗嘱包括的内容: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等。
只要是遗嘱人去世之前都可以更改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我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那么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可以由别人代写。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为代书遗嘱。立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
众所周知,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遗嘱并不能更改。实际上,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遗嘱,只要被继承人愿意,就能更改甚至是撤销。只是在法定的六种遗嘱类型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