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民事权利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公民的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
公民的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权、出版权、集会权、结社权、游行权和示威权;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
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
公民的生育权有: 1、决定生育子女、决定不生育子女、决定生育几个子女; 2、决定是否进行绝育手术、是否终止妊娠; 3、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 4、其他生育权利。
(1)人身权是一种固有权利,只要是民事主体都必然具备人身权; (2)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一金钱衡量; (3)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买卖、继承等; (4)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权利主体特定,其
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公益诉讼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适用民法典。民法典所称的民事权益包括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所有权、名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著作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以及财产权益。
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等。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