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对赔偿义务机关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造成
我国国家赔偿的机关根据侵权行为确定,也就是哪个机关侵权的,哪个机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行驶职权的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确定行政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的办法:一般是行使职权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等。
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行使职权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则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等。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等等。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侵犯公民权利的国家机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司法赔偿、行政赔偿等,其中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应该按照案件的情况确定,对于行使了国家检察和侦查以及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造成一些损害的,该机关被认定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于没有事实证明或者是没有犯罪事实证明
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 (1)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