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有,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的,应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具体赔偿比例和赔偿方案需要双方协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承担80%左右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承担70%左右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的,应当由其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无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够的部分,如果全责一方为机动车的,则由全责方赔偿。如全责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理赔一般情况下车主不用赔偿,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车主要赔偿。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话,责任人主动垫付的有助于争取轻判,如果是受害人家属,有能力的可以自己垫付。
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需要赔偿对方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事故主要责任方为主体,因行驶中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交警以及电子警察调查鉴定确认事故责任方后,由责任方对无责任方进行民事赔偿。
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时,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比例承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1、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 2、挂靠经营的车辆,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3、借用他人车辆的,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给予补偿如下: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条件: 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 2、受害人收到了身体或者财产损害; 3、致害人行为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4、责任由致车主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