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法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处罚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原则;如果行政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据必须公布;如果没有公布的,该依据就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审查的内容是: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2、被处罚主体是否明确,是否适格。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 5、程序是否合法。 6、定性是否准确。 7、处罚是否适当。 8、其他审查的事项。
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三、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各方简要陈述观点;进行举证质证。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有对当事人的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行政拘留;以及其他的行政处罚。
会计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拘留。会计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的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内容有: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