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规则是:如果经依法审理符合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且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院不会因房产总额无法确定而不判决离婚,离婚的判决条件是夫妻感情确是否破裂,若破裂则法院判决离婚。法院通常会将离婚和财产一并处理,首先对离婚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节不成,则法院会将离婚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判决的。
法院判决抚养权考虑以下因素: 1、孩子如果未满两周岁的,女方是否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 2、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 3、要考虑抚养孩子的是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的; 4、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经济条件。
1、对于房产价值评估工作,法院不会自己进行。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编制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 2、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内机构会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进行选定。
1、第一种方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是最节省、最便捷的一种方式,只要渉案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协商一致,法院就可以按照该价值进行判决;第二种方式:委托专业房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2、委托第三方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是当事人对房屋的价值无法协商一致
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应当由主张评估房屋的当事人来出离婚房屋评估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房屋问题,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婚前或者是婚后关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是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拆迁房屋估价的方法有: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
拆迁房屋估价的方法有: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