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房屋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三)因房屋质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居住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能退房。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1、遇到房屋质量不合格时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 2、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强制退房。
二手房质量问题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漏、墙体开裂、地面门窗、房屋结构、水电系统等。
哪些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 1、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的。 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下列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 (一)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的;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维权。房屋质量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的,具体如下: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三)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
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划分如下: 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