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地税机关的工作人员可按下列步骤来申报工伤保险:先由单位或者本人等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合同、工伤医疗费等费用的缴费单据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再由其审查;最后按核定的费用发给赔偿。
(一)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二)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进行申报。
工伤保险所得工伤赔偿款是不需要申报地税的,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是不需要缴纳地税的。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报工伤保险的流程: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工伤报告表;2、工伤员工单位要在事故伤害那天,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的30天内,向劳动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那么
个人申报工伤应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待工伤认定结果。
个人申请工伤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个人相对应资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先申请工伤鉴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发生工伤之后应当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本人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
发生工伤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网上登录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办税大厅
第一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步伤残保险待遇。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依据工伤认定登记为标准享受不同待遇。在受伤职员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提供停工留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