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没有签劳动合同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收集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强有力的证据,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单位代扣代缴的缴税证
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具备以下情形: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方式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考勤记录;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请问什么证据能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劳动者和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依法收集下列资料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单位的考勤表;单位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其他。
如果要证明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供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表等材料。
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是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且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
劳动者要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可通过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5、考勤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
以下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