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60日内无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殊情况下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其中,行政处罚档案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规定,行政处罚案卷的保存年限是永久保存。
超过行政处罚法的处罚期限的,行政机关不能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所以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的有效期限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追责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超过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期限的,对于该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期限根据被行政处罚的事由决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存档期限为永久保存。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