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并不成立,是无效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方能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婚姻收养登记是指国家通过主管部门对申请建立收养关系的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确立收养关系的一种制度。
收养登记的步骤是: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 2、收养人提供相关材料;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提供的资料有: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收养登记程序具体俠:先由收养的双方达成一致收养意见;收养双方签订收养协议;收养方带齐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程序如下: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 3.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办理登记,发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
收养人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若干张; (2)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明和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其配偶死亡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包括有无严重传染性
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手持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并且男女双方都必须到场,结婚证不能让别人代办。
视频版权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视频版权登记申请表、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作品登记表、视频样本、版权人身份证明、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例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等。
按照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有: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