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其共同财产的分配
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的,则这一方继承的遗产归其自己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条件:一、有约定的从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达成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就会按照约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二、没有约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买房一般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婚前的个人财产来购买房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以下这些: 1、首先是由双方协商。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双方的协商可以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出的协议,也可以是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割作出的协议; 2、对于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在分清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
夫妻二人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的原则。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妥当的,那么就依据二人的协议进行分配;如果夫妻二人无法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协议的,那么就由法院对财产具体如何分